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7-07-12 09:45 |
池残联﹝2017﹞58号
关于印发《池州市残联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九华山残联,市残联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皖纪发〔2017〕5号)及《省残联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皖残联〔2017〕53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池州市残联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残联
2017年7月6日
池州市残联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皖纪发[2017]5号)及《省残联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皖残联〔2017〕53号)精神,结合我市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制定池州市残联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图”和“时间表”,梳理分析残疾人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巡察、纪律审查等情况,通过专项整治,全方位深入排查和重点查找残疾人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如期如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在残疾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一)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资金的下达、拨付、管理、使用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进行检查,集中整治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负责部门:市残联办公室、就业科
(二)对残疾人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建设、变更、验收、投入使用和效果发挥等全过程进行检查。集中整治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问题。
负责部门: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三)对干部作风效能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全市残联系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执行走样、落实不力;是否存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不严不实、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检查。集中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负责部门:市残联相关科室
二、组织实施
(一)成立督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章志坚任组长,抽调市残联办公室主任毛爱兰、就业科刘庆峰及机关有关人员为组员,专项承担督查整治任务。
(二)边排查线索边纠正查处(201 7年7月一11月上旬)。认真进行排查、梳理,将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根据甄别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微杜渐,对违规问题,确保依规纠正到位。
(三)严肃追究责任(201 7年11月中旬一1 2月上旬)。对残疾人扶贫工作中存在的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对残疾人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要严肃问责,不仅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20 17年12月)。对整治发现的问题,由各单位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研究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露头及时发现,及时纠正,要定期进行专项分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预防为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规范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程序。
(三)加强分析研判。对督查整治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问题分析、有对策研究和有意见建议的专题报告。
四、建立制度
(一)制定方案。各县区、九华山残联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于7月25日前报市残联就业科。
(二)建立月报告制度。为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每月28日前向市残联就业科上报专项整治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查处情况统计报表(附件1)。
(三)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县区残联要确定一名同志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联系,并于7月25目前将名单(附件2)报送至市残联就业科。
联系人: 刘庆峰 联系电话:0566-2088228
附件:1、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有关情况统计表
2、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